相信提起“僵尸”大家都能不約而同的想到林正英的電影“僵尸系列”,影片中每當夜晚就會僵尸們就會蹦跳著出來咬人,并且樣子丑陋,總是雙臂端平雙腳蹦跳的樣子。而且這些僵尸早已沒有清醒的意識,已經遇到,必須格殺勿論。但是,同是僵尸,在美國卻活出了不一樣的“人生”。
這要從這位“僵尸”說起,他是一名住在海地小村莊十分健康的男人,但是不知為何卻突然間生了病,而當家人們將他送到醫院時,醫生卻找不出任何病因,他本人卻一直喊著自己發燒并且渾身疼痛,無奈之下醫生只好給他打了一劑抗生素。可是誰也想不到,打了抗生素的他竟然會突然猝死,醫生開了死亡證明后,他的家人才真正的相信,他已經死了。但是二十年后他得家人卻發現他還活著,這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本人敘述說,實際上他根本沒有猝死,他當時還清楚的聽到了妹妹的哭聲,而且他還清楚的感覺到自己被一點一點埋了起來,但是后來卻又有一群人將他挖了出來,然后被迫吃了一種控制心靈的草藥就被帶到一個田地里像奴隸一樣工作,可是他卻無法說話,睜眼。直到兩年后按時喂他吃藥的人死了,所以他才趁機逃了出來。卻因為懷疑這場“販賣”是某個家人所為,因此足足等了18年等到這個家人死后,他才現身與其他家人相認。而這整個的經過也受到了警方的高度重視,最后竟然被警方證實他說的都是真的。
但是,如果真的向他說的那樣,那么為何沒有其他的奴隸前來報案或者證實他所說的話呢?既然沒有其他的奴隸,警察們又是如何確定他所說的就是事實?現代醫學上也會出現誤診導致出現了死而復生的現象,可是如果是誤診又如何解釋他所說的這兩年的經歷呢?整件事情在有了警方的證實后似乎看起來都可信,但是總覺得不可思議,你們相信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