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三十的劉女士在一家化妝品公司做保潔,工作雖累,薪酬也不高,劉女士的臉上卻一直掛著滿足的笑容。原來,劉女士沒什么文化,在三年前認識了自己的丈夫。結婚沒多久丈夫就失業了,劉女士又有了身孕,兩人全靠父母接濟才勉強等到孩子出世。由于生活所迫,劉女士在兒子一周歲時就復出工作,留丈夫在家照顧孩子。盡管生存不易,但只要一想到家中的兒子,劉女士就覺得渾身充滿了力量。然而,當劉女士再一次拎著兒子最愛喝的酸奶回到家時,卻發現丈夫上演了一出“大變活人”,自己的寶貝兒子竟然不翼而飛了。
丈夫面對劉女士的質疑,先是搪塞兒子上街走丟了。在劉女士的連聲追問之下,丈夫破罐子破摔,承認把兒子賣給了人販子,因為自己吸毒沒錢了。劉女士瞬間崩潰,同床共枕了三年多的男人竟然如此狠毒。
軟弱慣了的劉女士這次出乎意料的強硬起來,果斷選擇了報警。孩子并不是父母的私有財產,劉女士丈夫的這種行為已經涉及了刑事犯罪。最終,法院判處了他三年的有期徒刑,并處以罰金。
虎毒不食子,但也有極少數的人枉為人父/母,為了自身利益不惜犧牲掉自己的孩子。據有關資料顯示,我國每年失蹤兒童約20萬左右,其中被拐賣兒童的比例占據失蹤人數的一半左右,而這其中又有半數的案子系父母和親戚作案,令人唏噓不已。盡管熟人作案屢見不鮮,但是以拐賣兒童為業的人販子也是屢禁不止,令無數家庭痛失愛子。
如何教育孩子不被拐賣
據不完全統計,人販子的作案目標大多數是6歲以下的學齡前兒童。這個階段的孩子價值觀不成熟,好奇心又旺盛,很容易被有心人利用,令作案成功率大大上升。說來說去,人販子慣用的伎倆不外乎那么幾種:用食物、玩具做誘餌,以父母之托做借口,以請孩子幫忙來激發小朋友內心的正義感,以各種假冒的身份來騙取父母的信任等等。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騙子雖然狡猾,但父母也不是無計可施。正確教育自己的孩子,就能做到有備無患。
1.務必教育孩子不要吃陌生人給的東西。
其實不止是小孩,就連成人也不能隨便吃陌生人給的食物。孩子心思單純,容易被好吃的、好玩的所誘惑,做家長的一定要嚴格叮囑孩子,千萬不能吃陌生人給的東西,否則就會被里面的麻醉劑迷倒,再也見不到爸爸媽媽了。
2.要牢記父母的姓名、聯系方式和家庭住址等信息。
孩子與父母一旦走失,不要慌亂,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站在原地等待父母的尋找。萬不得已需要尋求幫助時,應盡量在附近尋找警務人員或者大型正規商場、超市、公司,報出父母的名字和聯系方式,有助于家長盡快找到自己。
3.遇到陌生人先問“為什么”
人販子經常會裝作孩子父母的朋友來接孩子放學或者讓孩子開門,遇到這種情況,小朋友就應該警惕起來,不要輕信陌生人的話。問他父母的姓名是什么,電話是多少,現在在哪里,為什么讓他來接自己?最保險的一招就是讓“委托人”當著自己的面給父母打一個電話,那么騙子的謊言就不攻自破了。
4.教會孩子大喊“他是人販子”
拐賣孩子可不只有誘騙這一招,有些人販子甚至會采取簡單粗暴的明搶之策。父母應該告訴孩子,當陌生人有強行拉扯他走的跡象之時,不要管他的真實目的,應立即扯開嗓子大喊“他是人販子”。群眾雖然好管閑事的少,但對于人販子大家都是深惡痛絕,必定不會坐視不理。